為切實減輕貸款職工的經(jīng)濟負擔,我市從2014年11月5日起全面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公證和強制性機構擔保。10月23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截至目前,已為貸款職工節(jié)省公證費約49.7萬元、擔保費約1400萬元。
2014年10月,住建部、財政部和央行三部門聯(lián)合發(fā)文取消市民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過程中的貸款保險和貸款擔保等收費項目,以減輕購房職工貸款負擔。據(jù)介紹,從2014年11月5日開始,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以所購住房抵押為主,全面取消了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公證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其中,擔保服務費是指借款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由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向擔保中心繳納擔保服務費。
“我市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公證費為每戶100元。擔保費收取方式為貸款1年到10年,擔保費率為0.8‰;貸款10年到20年,擔保費率為0.6‰;貸款20年以上,擔保費率為0.4‰;二手房除按以上費率支付外每戶另加200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取消公證費和擔保費后,一個貸款金額為30萬元、貸款年限為20年的房子,可少交4000元左右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