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其中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及其它合法財產等。其中提到:按照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客戶林小姐的父親在今年七月份過世,生前名下還有一處位于北京市的房產。因過世比較突然,所以并沒有在這之前辦理過戶或立遺囑。根據法定繼承順序,林小姐的媽媽、哥哥及林小姐本人都享有法定繼承權。但因林小姐已定居香港,且受疫情影響暫時回不了內地辦理繼承事宜,所以決定放棄繼承她應得之份額。林小姐被北京市東方公證處告知,如果要放棄繼承遺產,需要在香港辦理一份放棄遺產繼承聲明書并加蓋中法轉遞章方可有效使用。林小姐透過香港律師公證網了解到我們之前辦過很多相同的案例并價格合理,故決定委托香港律師公證網為其辦理香港放棄遺產繼承聲明公證。
香港律師公證網工作人員通過與林小姐溝通了解到,其父親生前沒有收養任何其他子女,且其祖父與祖母也早于其父親逝世。根據林小姐的情況,工作人員為其起草草稿,并與北京市東方公證處確認無誤后,安排林小姐到我們香港律師樓簽字辦理。通過客戶實例為大家分享下,
在港不回內地如何辦理放棄遺產繼承聲明公證。
* 因每個人的情況不同,以下辦理所需資料僅供參考,具體準確資料需溝通后才能確定。
香港人放棄內地遺產繼承聲明公證用于內地所需資料:
- 1、聲明人林小姐香港居民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2、林小姐家人的內地戶口薄,
- 3、林小姐父親、母親、哥哥身份證;
- 4、林小姐父親戶口注銷證明及死亡證明;
- 5、林小姐父親在內地房產證;
- 6、林小姐祖父與祖母的生前個人基本信息(名字及哪年在哪過世);
- 7、內地公證處聯絡地址(副本須轉遞)。
香港人放棄內地遺產繼承聲明公證用于內地流程:
- 1、跟香港律師公證網簽署協議并支付費用;
- 2、把上述所需資料掃描件發給香港律師公證網;
- 3、確認用途及使用地點,律師起草稿確認信息;
- 4、確認無誤后,聲明人攜帶上述資料到香港律師公證網律師樓面簽;
- 5、由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相關文件;
- 6、文件加蓋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專用轉遞章。
- 7、辦理完成,香港律師公證網寄出公證文件給客戶。
香港人放棄內地遺產繼承聲明公證用于內地辦理時間:
- 聲明人林小姐到我們香港律師樓面簽后2-3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香港人放棄內地遺產繼承聲明書公證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