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
香港「授予承辦書」 可分為「授予遺囑認證書」,或「授予遺產管理書」。「授予遺囑認證書」是發給在死者最后一份遺囑中訂明的遺囑執行人;而「授予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stration則指在沒有遺囑,或遺囑內沒有訂明遺囑執行人的情況下,發給遺產管理人 。
香港遺囑認證是一項法庭命令,授權1 名或以上的人士,根據遺囑中的指示管理死者的遺產,獲授權人士稱為遺囑執行人,亦即是遺產代理人。如果死者在去世前訂下遺囑并委任了遺囑執行人,該執行人就是唯一一位有資格申請遺囑認證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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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周先生一家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周先生的父親去年因病在日本死亡,周先生的父親生前立有遺囑,指明在其死后將深圳持有的一家公司的股權以及銀行存款全部由周先生一人所有。目前周先生已經將其父親的這份遺囑文件辦理了香港高等法院認證,但是在內地處理繼承遺產手續時,被告知還需要提供一份叫「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的轉遞公證書才可受理。
周先生不知道如何辦理,最后透過朋友的介紹找到我們
香港律師公證網咨詢辦理該「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的相關手續。經溝通,我們了解到周先生的媽媽早于其父親在香港死亡,周先生還有個姐姐在香港,而周先生的爺爺奶奶在周先生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
了解情況后我們為周先生詳細的介紹了辦理該公證書的程序及所需時間,同時告訴他到香港婚姻登記處申請一份他父親的單身證明,用于證明其生前只有一段婚姻。周先生聽后表示理解也可以接受,并確定委托我們為其辦理及按照要求準備材料。
由于周先生的父親是在日本死亡,因此我們先將其父親的日本死亡證在日本辦理了海牙認證,在全部材料都準備妥當好,便根據周先生的具體情況擬好公證草稿給他跟內地用證部門確認,很快的周先生跟我們反饋內容沒有問題,并跟我們預約好時間過來辦理。針對周先生的具體情況,下面就由香港律師公證網Jacky為大家分享一下,有經香港高等法院認證的遺囑,要如何辦理香港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公證用于在深圳繼承遺產吧。
香港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公證用于在深圳繼承遺產所需資料
- 1、周先生及其姐姐的香港身份證、回鄉證及香港出生紙;
- 2、周先生父母的香港身份證、回鄉證及結婚證;
- 3、周先生父親的單身證明、日本死亡公證書及遺囑認證書;
- 4、周先生媽媽的香港死亡證;
- 5、其他相關材料;及
- 6、內地公證處地址(如副本須轉遞)。
特別注意,辦理香港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公證是一件很嚴謹的工作,由于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辦理所需的資料也不同,因此本文僅供參考。
香港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公證用于在深圳繼承遺產具體流程
- 1、跟我們香港律師公證網確認信息后支付費用;
- 2、把上述辦理所需資料清晰掃描件發給我們;
- 3、我們根據客人提供的材料擬公證草稿;
- 4、確認公證草稿無誤后,跟我們預約時間面簽;
- 5、由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相關文件;
- 6、文件加蓋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專用轉遞章;
- 7、辦理完成后,客人可選擇自取或是郵寄公證書;
- 8、與內地公證處預約時間辦理后續手續(如副本須轉遞)。
香港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公證用于在深圳繼承遺產所需時間
香港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公證樣本用于在深圳繼承遺產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