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為香港居民在內地辦理繼承手續時,內地公證處通常都會要求繼承人須出具一份由香港律師出具的遺囑及親屬關系聲明書。如果被繼承人也是香港人,按照現在最新要求 ,那么在辦理公證過程中,香港律師需要向律師公會及香港高等法院進行遺囑查冊,確認被繼承人是否在香港有訂立過遺囑,該查冊時間通常需要耗時1-1.5個月。
我們在之前的文章中已有分享過有關在香港辦理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的案例,最近剛處理好一位情況比較特殊的客人,我們覺得挺有參考意義的,于是在征得了客人同意后撰寫了本文章,今天就來為大家分享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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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宋小姐是廣州人,其父母多年前相繼在香港去世,生前留有內地的遺產一直沒有處理,現宋小姐的妹妹同意將父母在廣州的一處房產由宋小姐一人所有,于是宋小姐抽出時間到房管局準備把房產證所有人變更為自己的名字,但是工作人員說需要有當地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方可受理,于是宋小姐又來到
廣州公證處辦理房管局所要的繼承公證書。
公證員在詳細了解完宋小姐的具體情況后,告知因其父母是香港身份且是在香港死亡,需要在香港找中國委托公證人出具一份「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并加蓋專用轉遞章,辦理完成后須將公證書副本轉遞到公證處。另外宋小姐的妹妹按民法典規定也是合法繼承人之一,如果她是要放棄繼承的權利也是需要辦理相應的公證書。
因宋小姐兩姐妹都對香港公證流程不熟悉,透過網絡搜尋,宋小姐找到我們
香港律師公證網咨詢,了解情況后我們告訴她審批部門在今年對繼承遺產公證的要求進行了修改,需要先調查核實被繼承人在香港有無遺囑(
具體是先到香港高等法院處查察是否有被繼承人的遺產承辦的申請及知會備忘紀錄,以及向香港律師會提出向香港律師會會員發出通告查詢被繼承人有否在香港律師會會員處立下遺囑),在收到結果后才能繼續辦理公證,屆時可由宋小姐在香港的妹妹帶上材料到我們香港律師樓辦理。
(審批部門關于辦理繼承遺產公證的說明)
在耗時一個月的時間確認兩位死者在香港沒有遺囑后,我們的律師便根據宋小姐的具體情況擬好公證草稿給到她確認,隔天宋小姐跟我們反饋其妹妹對1-3-2格式的公證草稿有異議,她妹妹的本意是只放棄父母在廣州的這套房產給宋小姐一人所有,但是草稿寫的是放棄繼承其父母名下的所有遺產。了解情況后我們跟宋小姐解釋了這是固定格式,如果她妹妹有顧慮的話,可親自到廣州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就可以了。
最后宋小姐兩姐妹經過溝通后按照我們的建議處理,我們便對公證草稿進行了修改,調整為統一以1-3-3格式出具「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宋小姐跟公證員確認公證草稿無誤后,我們便開始辦理公證手續,在3個工作日后便為其拿到了該公證書。針對宋小姐的具體情況,下面就由香港律師公證網Jacky為大家分享一下辦理過程吧。
香港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公證辦理所需資料
- 1、聲明人(即宋小姐的妹妹)的香港身份證及回鄉證;
- 2、聲明人父母的香港身份證、死亡證及結婚證;
- 3、聲明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死亡證(如有);
- 4、宋小姐的中國居民身份證;
- 5、親屬關系證明文件(如內地戶口本、派出所查檔證明等);及
- 6、內地公證處地址(如副本須轉遞)。
特別注意,辦理香港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公證是一件很嚴謹的工作,由于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辦理所需的資料也不同,因此本文僅供參考。
香港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公證辦理具體流程
- 1、跟香港律師公證網確認信息并支付費用;
- 2、把上述所需資料掃描件發給香港律師公證網;
- 3、查察被繼承人在香港是否有承辦遺產及在香港律師會會員處立下遺囑(這個過程大概要一個多月);
- 4、收到結果后,律師根據客人材料擬公證草稿;
- 5、聲明人確認公證草稿無誤后,攜帶上述資料到港面簽;
- 6、由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相關文件;
- 7、文件加蓋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專用轉遞章;
- 8、辦理完成后,客人可選擇自取或是郵寄公證書正本。
香港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公證辦理所需時間
- 資料齊全,聲明人到我們律師樓簽署文件后約2-3天可完成(從調查核實死者在香港有無遺囑至拿到該公證書整個過程耗時約1-1.5個月)。
香港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轉遞公證樣本